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一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是否全部由保险公司来赔付则要看承保的保险公司的责任限额范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3种观点: 保险公司会赔偿部分,剩下自己承担。原因如下:1、由于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是否运行或停车,你在转弯中没有执行好转弯三件事“减速、鸣笛、靠右行”。所以交警判定你主责是合理的。至于全责,就看你能否举证对方的违章行为,如果不能举证,也可判定你全责。2、不论你全责或主责,保险公司都会赔偿,是否全赔则要看你的车险除交强险外还有没有买其他保险。因为交强险对财产损失赔偿是双方一起最高2000元,可能不够你们双方车辆维修费用。如果买了全险,则可以得到全赔。如果不是全赔,你负全责的话,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部分会要你承担。3、定责后,车辆可以在各自的保修点维修。维修费用就是车辆损失费用。双方可以自行先垫付,最后凭费用单据、交警定责书找保险公司报销或按责任分担承担相应的费用。4、交警认定后,待车辆维修费用确定,凭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和双方维修车辆的费用单据,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请求,由保险公司根据参保项目逐一核实赔偿。5、保险公司的赔偿不是以你的全责作为唯一依据,就是说,只要你有责任都可获得赔偿。交强险赔偿参考如下:*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赔偿最高限额:12.2万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