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卖房的手续包括: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变更不动产登记,过户给一方,然后按正常步骤办理出售手续。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通过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再次离婚需要进行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的手续,包括订立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经冷静期、领离婚证等。
法律分析
离婚后卖房需要以下手续:房产属于共同财产时,需要先对房产进行分割,如果归一人所有,需要先变更不动产登记,过户给一方,该方再按照正常步骤办理出售房产的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再次离婚需要如下手续:
1、协议离婚手续,订立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经三十天离婚冷静期、领离婚证等;
2、起诉离婚手续,向法院提交起诉状、预缴起诉费、参与调解、庭审、执行裁判等。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顺利处理共同财产?
离婚后,处理共同财产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手续。首先,双方应协商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包括房产的处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提供离婚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此外,还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包括办理产权变更、办理不动产登记等。为了顺利处理共同财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手续的合法性和完整性,保护自身权益。
结语
离婚后卖房的手续需要谨慎处理。共同财产需先分割,归属一方后需办理不动产登记变更,再按正常流程办理出售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无协议由法院判决。若房屋归属争议,法院可根据情况处理,包括竞价取得、评估补偿或拍卖分割。再次离婚需办理协议或起诉手续,包括离婚协议、登记、冷静期等。建议咨询律师确保手续合法完整,保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