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房屋的归属应当看出资方式来确定所有权。若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出自一部分全款购买房屋,那么该房屋在婚后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应当按出资比例进行分割;若夫妻一方在婚前出资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则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该房产系夫妻一方在婚前全资购买,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