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甲方为嫦娥宾馆(位于 路)的三名股东,共同拥有嫦娥宾馆的所有权。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三人一致同意将嫦娥宾馆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承包合同。
一、承包内容
承包的标的为嫦娥宾馆,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卡拉OK、中餐旅馆业。
二、承包期限
从二○一二年三月一日起至二○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共五年整。
三、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陆仟元整(¥1560000元),乙方须每月足额如期向甲方缴付承包金。
2.乙方必须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承包金如数足额存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暂定农村信用社,帐户名:嫦馆,银行帐号:0017 34245),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直至视同乙方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
四、承包保证金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付本合同履约承包保证金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xx00元),以甲方出具收款收据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每月收取承包金
2.甲方保证嫦娥宾馆权属清楚明确,无产权纠纷。
3.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资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4.甲方为乙方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监管机构,监督乙方在原工商营业执照范围内合法经营,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若乙方超范围或非法经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同乙方违约。
5.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并向乙方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设施和设备(详见财产清单)。
6.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承包期内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如保险理赔等)。
7.甲方办理好消防验收合格手续给乙方,以原件为准。如果承包期内,因政策要求或变动等原因,需更改或增添各项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自行购买;如需重新办理消防验收合格的有关手续,甲方须予以协助乙方办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内乙方有权依照有关法律及合同,合法自主经营嫦娥宾馆,并拥有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及收益权,若超范围经营业务,由此引起而需负的责任(含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需无条件承担。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如期足额向甲方缴付承包金。
3.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包括本日),乙方经营嫦娥宾馆期间的发生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在二○一○年九月三十日(包括本日)前嫦娥宾馆发生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4.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合法使用权并必须保证各项设施、设备的各项性能完好、完整,负责承包期内对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及保养,防止资产流失,确保承包期满后将各项设施、设备完好完整移交回甲方,如有散
失或损失,应折价赔偿或按同牌子同型号补偿。
5.合同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不得以本宾馆的有形或无形资产从事抵押借贷活动,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6.合同承包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宾馆出租、转包给第三方经营。若确因正常经营需要,需对本宾馆进行改造更新(不涉及房屋主体结构变动),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方案,报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书面批复为准),方可施工,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合同期满后,乙方自行添置的设备(如空调、电视等)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自行设置。但装修设施(如门窗)、消防设备(如自动喷淋、烟感器)、水电相关配套设施(如太阳能、配电房设备)不得拆除,权属属甲方所有。
六、其它(省略)
1、保险:
2.合同终止与续约:
3.公章保管: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上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克服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等)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八、违约责任:
1.######
2.如甲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须赔偿乙方20万元人民币,同时赔偿乙方所投入的设备损失;如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承包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并终止本合同。
3.如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交纳承包金,甲方有权向乙方计收滞纳金,滞纳金每日按10‰计算,即每日560元。乙方如逾期超过15天仍未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金及滞纳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无条件收回各项财物(包括乙方装修投入及乙方自行添置的各项设备)及本宾馆的经营权,并有权追索乙方尚欠的承包金及滞纳金。
乙方所交的保证金20万元,只作履约保证金,不能抵每月承包金。
九、补充规定
日后双方对本合同有补充的,应另行约定,作为对本合同的补充,受本合同的相关条款的约束。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方最后一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