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装修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修工程概况
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位于由乙方负责施工。
第二条:合同承包范围
项目:包括 装修工程(不含软装饰工程部分,不含外立面部分),室内地面铺设,隔墙,局部电路改造等。具体见附件《装修项目一览表》,《装修项目预算单》和施工图纸。
第三条: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以甲方款到为开工期), 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为 天.具根据甲方设计调整到位时间,装修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条:装修工程内容及金额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元。装修工程内容和金额详见附件《装修工程预算书》
工程总造价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工程单价按以上单价为准。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甲方应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即:2、工程进度1/3(工期或工程量过1/3)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即:3、工程进度2/3(工期或工程量2/3)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即:4、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凭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终验收报告,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款
的10%和项目变更全款,即: ;
第六条:装修工程验收
按照《建筑装修标准规范》进行验收。
第七条:装修工程质保
装修工程保
质期限为一年,以装修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质期内工程范围内非人为损坏、不可抗力因素损坏。由乙方负责无偿维修。在质保期内装饰出现故障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抵达甲方现场处理问题。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乙方执份,本合同设有附件《装修项目一
览表》和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甲 方:
地 址:
签 字(盖章):
乙 方:安徽正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路468号通和大厦B座1013---1016室
签 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