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煤矿井巷工程(一期开拓系统)
工程地址: 村驻地 工程内容:副平硐工程、一采区回风、轨道、皮带下山等工程(详见有关施工图)。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煤矿副平硐、一采区回风、皮带、轨道下山等工程自开口至施工到设计位臵;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管理。实际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可按工程实施状况进行调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 年 月6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 20 年 月 日前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品达100%;优良品率达95%以上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约: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件;④招标文件及答疑资料;⑤本合同专用条款;⑥本合同通用条款;⑦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⑧图纸;⑨工程量清单;⑩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__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双方签字加盖印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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