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委托人将本公司业务委托给受托人经营。为明确委托人与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经营范围
受托人必须在公司经营范围内依据法律和行业规定开展业务,不得做其它用途,不得向第三方转包。
第二条 委托经营期限
从签约之日起计算,租期X年。
第三条 佣金
采用固定加浮动佣金形式。受托人第一年交给委托人租金XX万元,于签约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年份佣金均在上一年基础上向上浮动%,并在每满一年期限时交付下一年度佣金。
第四条 相关费用
委托经营期间,委托人承担有限责任公司资质方面的费用(包括因公司资质原因需要的资质人员费用)。
第五条 人员聘用
受托人自聘人员,其薪金、福利及有关费用由受托人负责并直接支付。受托人需按国家法律规定与自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 解约
委托经营期间,如受托人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经营或严重违法经营,委托人有权解除协议,并不承担任何与解除本协议或不予续约的责任。委托经营期间,如委托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托人有权终止协议。
第七条 其他约定
委托人即有业务联系全部交给受托人,并积极向受托人介绍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等咨询业务。为保证公司资质验审等需要,如委托方需要公司咨询成果,受托方必须及时提供。
第八条 生效及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期限届满自行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约定,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的一方发出的终止协议通知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