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建甲方新厂房钢结构屋面。为维护双方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内容,特签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工程为全包工程,乙负责钢梁、钢檩条,钢结构部分的制作、安装、防腐,屋面彩钢夹心板的安装。
钢结构厂房材料:
4、工程面积: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5、开工日期、工期:
合同生效后,由甲方确定开工日期,并出据开工通知单。工期为两个月,乙方必须保证按期完成工程。
二、工程价款、付款方式:
1、工程价款:
工程为全包工程,工程造价为:85元平方米。
(工程验收后以实际面积结算)
2、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乙方所有钢结构材料进入甲方场地后,即付给乙方15万元,以后款
3、工程验收:
施工完毕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三、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施工过程中,协助乙方协调好各种关系;
2、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源。
四、乙方的义务的责任:
1、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设计图纸要求购置材料并提供材质证明,并按相应标准进行加工制作,如不相符,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或相应经济赔偿;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文明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五、保修期:
钢结构部分的保修期为十年,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屋面和钢结构的质量(人为因素的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坏除外);钢架表面防腐保质期为两年。
质保金为:为总金额的5%,期限为一年
六、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按质按期完工,逾期则处违约罚金;
七、违约解决方式: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