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_
乙方:(供应单位)_________
为了配合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防止有害粮油流入校园,确保我校食堂粮油质量和食品安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放心粮油”进学校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供销协议:
1.大米品种:经相关质检、检疫部门检验合格的大米。
2.乙方应保质保量供应,数量误差不得超过0.2%。
3.大米价格:大米价格应本着随行就市的原则,实行一月一定价。(含运输费、包装费等费用)。
4.大米用途:下仓镇金塘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的完小。
5.运输方式:由乙方运送到各下仓镇金塘小学,乙方在运输途中若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6.结算方式:集中采购,统一结算,乙方凭甲方签字认可的验收单结算联与甲方财务处每月结算一次(若国家营养计划资金未按时拨到学校账户时,乙方必须等资金到帐后方能结算)。
7.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在每月20前向乙方预约下月所需大米数量。甲方如发现大米出现质量等问题,情况属实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无法律依据或上级政策而终止合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除乙方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大米),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或延误大米供应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总价款10%的经济损失。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未尽事项在实际供应中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0.本合同自20__年9月1日起至学校结束20__—20__学年度第一学期对学生的供餐之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