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当事人
供 方: 合同编号:
需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供方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负责,符合现行国标,标准按GB/T 14902-20xx执行。
三、交货地点、方式及安全责任:
需方按要求混凝土的数量及强度等级应在供货前两天列出书面计划或电话联系供方,由供方及时准确送到需方工地;需方应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照明齐全。混凝土浇捣接近结束时如需增减混凝土数量,需方必须将估计结果在供货结束前一个小时与供方调度联系,否则造成后果(损失)由需方负责承担;需方不得违章要求供方强行作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供方负责运输、泵送,其费用包括在混凝土单价中。
五、混凝土计量方法:以供方的发货单并由需方收料员签字验收后的单据作为砼结算数量依据,需方可随时监督并对数量进行抽检核实。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自供砼之日起,双方每月5日前对账,每月10日内需方付供方已核对过的砼款 %,余款 %在供砼结束后 内付清。
七、验收标准:按混凝土质量标准GB/T14902-20xx验收,由供方按时提供符合质检要求的技术资料作为验收资料。
八、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严格按合同执行,如需方有意拖欠砼款,供方有权停止供砼;
2、需方要砼时应提前一天与供方调度联系;
九、违约责任:依照《合同法》追究违约责任,以上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否则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十、发生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六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六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持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材料款付清之日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