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在 路建造(加层)房屋一栋,框架共三层。预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采用包工形式由乙方泥木共同承建,为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建筑法规定,经甲方乙双方协商民,达成以下条例:
一、确保工程质量,泥木施工时互相配合,确保进度和质量,做到模板平整,柱子垂直,墙体平整垂直。
二、施工范围:木工自带模板、铁钉等材料。 泥工:做墙、粉刷、扎钢筋、浇水泥等。
注:(四周做墙)内、外粉刷,卫生间墙体及粉刷,不粉刷天棚、楼面、楼梯子。(商品水泥)
三、付款与结算方式:
浇完一层楼面,甲方预付泥工本层70%,墙面粉刷完,付20%,全部结束再付清10%,木工付本层的90%,房屋结束后,按房屋的投影建筑面积,泥工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木工按 元/平方米计算。
四、建筑施安全
乙方应要求施工人员安全施工,如因施工人员违反建筑
五、每层浇水泥时甲方应结乙方每人补助中餐生活费20元,伙食由乙方自理。
六、未尽事,双方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泥工:
年月日:
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