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甲方声明为该房屋所有权人或其全权委托代理人,并已经征得所有共有权人的同意。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 拱墅 区(县) 永宁坊8幢2单元402室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 36.31 平方米。
1.2 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约定甲乙交付乙方使用用品的清单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住宅 使用,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租赁期供 12 个月, 20__ 年 05 月 01 日起至 20__ 年 04 月 30 日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以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800.00 元(大写: 零 万 零 仟 捌 佰 零 拾 零 元整)
4.2房屋租金按□季付、□半年付、□年付方式支付。租金分期支付的,首期于 20__ 年 05 月 01 日支付,即二期的付款时间为 20__ 年 11 月 01 日,依此类推。乙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日租金 2 倍支付滞纳金。□其他支付方式:
4.3乙方支付人民币¥ 1000.00 元(大写: 零 万 壹 仟 零 佰 零 拾 零 元整)整作为房屋使用押金,乙方不得用押金冲抵房款。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在租期满后结清水、电等相关费用后退还押金;乙方发生违约,则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直接从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五、其他费用
5.1租赁期限内发生的水、电、煤气、物管(卫生)电话、宽带及有线电视使用、能耗/公摊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如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需支付 / 滞纳金。
六、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6.2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如乙方没有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甲方有权从押金中直接扣除。
6.3如因该房屋建造或自然损耗造成的维修,由甲方负责,维修应提前通知乙方。
6.4如对损坏原因有异议,可提交有关的质量部门鉴定后确认,鉴定费用由提出异议一方垫付,经确认后责任方承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房屋及附属设施(含家电)的维修。
6.5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以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有约定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时恢复原状,方可退租。
6.6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乙方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八、乙方的违约责任
在承租期内,乙方发生以下违约事项,应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 1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还保留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8.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安装、改建、加建代排水设备、电线、水管、燃气管。
8.2乙方故意损坏房屋结构、装修及室内设施,并在甲方规定期限内不予以维修及恢复。
8.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提前退租的。
8.4乙方没有经过甲方的同意而将房屋转租。
8.5乙方房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时间逾期 / 天以上,应交水、电、煤气、物管(卫生)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等相关费用逾期 / 天以上。
8.6乙方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8.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8.8合同有效期满后,乙方逾期不归还房屋的。
九、甲方的违约责任
9.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该按合同日租金的 /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七天未交房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 /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乙方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
9. 2因甲方的权属问题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或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 2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违约金的同时结清所有费用并办理退租手续。
十、合同续签、变更、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房屋租赁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10.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0.3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该房屋的;
10.4因政府房屋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终止的。
十一、其他条款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杭州市房管局与所属地派出所领取《房屋租赁证》、《治安许可证》和《暂住证》等。
11.3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1.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及见证方杭州盈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约定: 房屋内所有家电为乙方所有,房屋租赁到期后乙方将带走所有乙方物品。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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