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定日期: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工程项目所需的 购销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等整单价。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乙方供应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
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有关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要求。
第三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 、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卸货时起转移,但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退换。
第六条 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6.1 供货时间:时间及数量以甲方电话或传真通知为准。
6.2 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卸货作业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产品交货之前装卸、运输、转运及其它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复试检测不合格,则此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8.1 数量验收:供需双方在甲方工地现场以理论计算方式进行数量验收;
甲方应保证货物随到随验。
8.2 质量验收:
⑴ 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进行外观质量验收。
外观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
⑵对外观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有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各项性能指标符合要求作为最终验收结论。
8.3 其它:现场现货检验,如有异议3日内提出,乙方24小时内负责处理。
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货款结算以到施工现场实际数量结算,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承兑汇票。
第十条 售后服务及质保要求:
10.1 对于在施工过程出现的技术方面问题,乙方应无偿为甲方提供现场的技术指导。
10.2 其它:乙方对所供材料的质量必须要保证自第一次送货到最后一次送货质量一致,并且要及时满足现场收料人员的要求,此条件作为最终付款的依据。
十四、设备在交货验收之前的运输、卸载、安装及验收过程中,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及破坏。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乙方应在接买受人通知后24小时内清理出施工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不按期供货,由甲方计算实际造成的损失,此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1.3乙方送货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有关要求,装卸车过程必须听从甲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及安排,否则,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
11.4 甲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材料款项时,按合同相应的付款时段的欠款,甲方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欠款额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甲方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供需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6.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 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但须经供需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16.3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书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