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方
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下列监控设备的供货、安装和维修条款,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 合同标的
乙方向甲方销售监控设备一套,详见附件一《设计方案》中的预算清单。
二、 技术规范
乙方施工标准规范,参见附件一《设计方案》中的系统设计依据。
三、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和服务
1、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和配件均为原厂原装,按照出厂的技术标准验收。
2、乙方负责按照附件一《设计方案》进行安装和调试,调试完毕后,应达到附件一《设计方案》的设计效果,能对《设计方案》中规划的各个监控区域,提供24小时实时监控,监控效果清晰度达到设计标准,全部录像数据至少保存60天以上。
3、若因设计缺陷,设备质量,安装不当的原因,导致监控设备安装后,达不到附件一《设计方案》的设计效果的,由乙方负责无条件免费更换产品、改进设计和重新安装,直至达到设计效果为止。若因甲方修改设计方案的原因,需要更换产品,修改设计和重新安装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设计方案或增加设备。
4、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5、监控设备的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为壹年。在保修期内,如果产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是非正常使用导致人为损坏的,乙方负责维修,但需收取相应的维修成本费。保修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
四、 运输地点及方式
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广西名苑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由乙方办理运输事宜,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五、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23800元整,(大写):贰万叁仟捌佰元整(总价款已含运费、安装费和税费)
2、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的等值有效发票后,先支付总价款的85%(人民币20230元整,大写:贰万零贰佰叁佰元整)给乙方。使用三个月后运行正常,再支付10%的余款(人民币2380元整,大写贰仟叁佰捌拾元整。尾款5%(人民币1190元整,大写:壹仟壹佰玖拾元整)作为质保金,设备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支付。
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六、 保密条款
双方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书面许可,不向与合同无关的其他方泄露任何技术方案、技术条件或与合同有关的数据及价格,包括合同本身。
七、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的,应按照延期支付天数,支付每日应付货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的,或由于乙方设计问题、设备质量问题和安装调试问题,导致延误的,应按照延误天数,支付本合同总价款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甲方。
八、 争议与仲裁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
九、 合同生效、终止日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修订,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单方面的任意涂改视为无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有效)。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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