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乙方家庭地址:杨柳村塘坎组 身份证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郑福小学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监督法》以及生猪屠宰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校食堂的实际,特与乙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优质的生猪肉原料,严禁提供病猪肉、死猪肉、冻猪肉、老母猪肉、老公猪肉、注水猪肉。
二、甲方采购员在采购原料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乙方必须保证猪肉的质量。
三、乙方要有充足的猪肉,猪肉的价格根据市场价格,保证向甲方提供质优价廉的猪肉。
四、乙方要树立服务意识,虚心听取甲方意见,自觉接受甲方监督,保证肉食卫生安全。如出现由乙方提供猪肉引起的责任事故,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协议自20xx 年 09 月 01 日起至20xx 年07 月06 日止有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