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50%作为第一次工程进度款;
3.2 铝合金型材、钢件安装、玻璃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95%;
3.3 剩余5%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3.4 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