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社员证号码: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年度柑橘(杨梅、西兰花、茶叶)基地种植收购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耕种地域的环境(空气、水质、土壤)进行检测,在符合无公害标准的条件下,方可建立产品购销关系。
第二条
甲方免费为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在需要的时候,派技术人员到基地现场指导、监督检查,并帮助建立田间生产管理档案。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各品种的生产技术规程、各项标准进行操作,并完整地在“档案”中记录。
第三条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种子、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应到甲方认定推荐的供应点选购,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资物品。
第四条收购农产品内容:产品名称种植面积规格(直径cm)数量最低保护价(元)投售时间备注合计
第五条验收标准;1、质量标准;按照________产品质量标准执行;2、包装标准:为防止产品内伤,用袋装、散装包装的拒绝收购。
第六条交售地点:甲方场地及设在各地的临时收购点内。
第七条收购价格:在最低保护价的基础上,按当地当天市场价格面定。
第八条付款方式:凭收购单领取现金,每十天结算一次。
第九条违约及争议解决:双方在本协议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约定的下列第________项方法解决;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免责约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经核实后,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