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将崇左市扶绥上龙花园小区 楼工程(抹灰)工程部分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崇左市扶绥上龙花园小区住宅楼 楼。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所有抹灰工程项目及余料清理,包工不包料施工。
2、按图纸设计会审内容施工的一切抹灰工程(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负)。
三、承包单价:
1、按实际面积:以做涂料为准计外墙面积,挂钉、放线、打点、挂网、喷砂浆、粘合层、水泥砂浆、保温层、抗裂砂浆、分隔缝、外飘线条、滴水线整套工序完成 元/㎡。天面部分抹灰整套工序完成 元/㎡。(单价含加班费、管理费)
2、工程附属工程按现场定价及大小平均每天 元计价(工作时间9小时)。
四、质量及安全要求: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达到合格等级标准,凡因不听从安排违规作业,出现质量问题,经甲方、监理或其它监督部门确定需返工的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的发生,如果乙方人员违规操作施工,发生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人员进入施工场地,要持证上岗,上岗前必须带好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上岗,严禁酒后作业,否则违章一次罚款每人每次50元,发现白天不关灯,警告仍不改的,每次罚款50元,并从当天生活费中扣除。
4、各种机械设备要设专人操作及养护,机械设备不得带病作业,用电线路、照明线路不得乱接乱搭,严格按安全用电要求操作,在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快等大功率电器,发现一次给警告后仍不改的,每次罚款100元,并没收该用电器。
5、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等收工后要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并清理干净,不得随意乱丢、乱放做到工完场清。
五、甲方责任:
1、工人进场施工,甲方必须为工人购买建筑意外保险,如在施
2、甲方必须提供图纸给乙方。
3、甲方负责放轴线、柴火、生活用水、用电及临时工棚设施。
六、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施工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要配合足够的施工管理人员,并要建立施工管理机构,做好各项施工管理工作。用工人员要随身携带身份证,不得招用身份不明人员用工,如不配合而被处罚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不得丢失、浪费、损坏材料和机具,如发现材料机具丢失,要按原价赔偿,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得随意损坏、割坏,要根据用量合理使用,如发现不听指挥随意损坏、割坏的每次罚款不低于200元。
七、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合理的工程进度要求施工,保证有足够的劳动力,只许提前,不许滞后,如乙方无法按工程进度要求施工,甲方无须经乙方同意直接安排其它队组工作人员加入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负(从工程款扣除)。如果乙方进度一直跟不上,甲方有权清退出场,按实际工作量的80%结算。
八、人工费支付及结算方法:
1、工人进场施工 天后每人支付生活费 元。
2、乙方在2个月内完成外灰工程后支付90%工程款,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清余款,不按工期完成的只支付95%的工程款。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结清账务后失效,其余事项不尽之处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