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小龙坎正街193号二楼内约200m2(贰百平米)的场地租赁给乙方,乙方只能用以加工制作义齿,不能改为其它用途。
二、租金:
乙方预交1000元(壹仟元)作为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其租金按每月元(贰仟元)包干支付给甲方(即含水电费)。该合同自签字之日,乙方应一次性付给甲方当年度租金壹万元。以后每年1月5日前乙方支付甲方该年12个月租金共计24000元(贰万肆仟元)。若1月10日后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且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三、租期:
1月1日起至20 年12月31日止,租期伍年。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优先考虑乙方续租。乙方不得擅自转让。
四、权利和义务:
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改动房屋结构,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在场内高声喧哗、打闹等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乙方若有客户纠纷,需快速响应并妥善处理,若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其所辖的工作和生活范围内对乙方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违约责任:
此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若单方违约,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壹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补偿。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