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承租周转房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周转房一套/一间/床位一位,房号为 区 号楼 单元 层 号,面积 平方米。入户门钥匙 把,室内门钥匙 把。
2、甲方按照《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行使房屋管理。
3、甲方在保证乙方有房住使用的前提下,有权对乙方周转房进行合理调整。
4、甲方提供水、电及一般维修。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同意并自觉遵守《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周转房只限于乙方本人居住,不能租借他人或亲友,不得转让、赠与等。
2、按时交纳房租、水电等费用并同意从工资中按月交纳。
3、乙方承租周转房须交纳租房保证金 元。乙方退房时,经后勤处检查无损坏后,保证金退还乙方。
4、在遇到学院需要调房时,乙方应积极配合,服从学院调房。
5、乙方应爱护房屋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随意改变水、电路线,不得损坏房内已有的任何设备和家具,若属人为损坏,应予以赔偿。
6、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易损易耗品(光源、门锁、水龙头、水箱洁具等)的`更换费用及因使用而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等一律由乙方承担,乙方在退还房屋之前应将所有费用结清。
三、租赁期限、房租、水电费标准
1、周转房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在租期内月租金标准 元/平方米。
3 水电费按实际用量由学院水电管理部门按标准收取。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按期交付房屋租金和水电费,逾期按每天10%加收违约金,如超过二个月仍未缴纳房租,水电费甲方有权收回周转房终止协议。
2、乙方在期满后应将承租的周转房及时退还学院。乙方承租周转房已满而申请继续承租周转房,须经本人申请和学院批准,租期满后按学院周边地区市场价标准收取;租期满后未经批准继续居住的,将按《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周转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收取租金外,并处没收交纳的租住房保证金,房租按月从乙方本人工资中扣除。
3、乙方不服从甲方的调房决定或将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将按《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周转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不予退还承租人租房保证金且要求承租人按照周转房租金标准的2至6倍支付租金。
4、房屋如因甲方建设收回、拆除或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损毁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其它约定事宜:
1、本协议与《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互为补充,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订立补充协议主,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仍同等效力,双方如有其他违约责任同或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