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黄永祥(4425296)。曾月兰
乙方:黄吉安(4495176)。戴传娟
据双方协议,甲方自愿将甲方所有位于老隆镇福荣街供电大楼宿舍706号房产转卖给乙方。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老隆镇福荣街供电大楼宿舍706号房产及屋内所有(沙发一套、饭桌椅一套、床3张、衣柜3只、桌3张、热水器及厨房设施若干)一同转卖给乙方。转买价为人民币贰拾壹万玖仟元整(219000。00元)。
二、过户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意全程无偿陪同乙方办理公证手续和过户手续。
三、付款方式:分两期付清,第一期: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8月10日止付拾万元(¥100000。00元)。第二期20xx年8月11日至20xx年9月11日付清尾款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元整(¥119000。00元)。
四、付清房款之日,房产权、房产证及屋内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交付甲方购房定金两个月内,甲方不得再次转卖房屋。如甲方再次转卖须赔偿乙方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00元)。
六、如乙方到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重新处理房产,并扣除乙方贰万元整(¥20xx0。00元)。
此合同一式四份,双方两位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公证人:日期:20xx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