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编号:
保密协议
甲方(资料提供方)乙方(资料接收方)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公布于众的资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前已为乙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
除非乙方在为甲方项目申报过程中,需向国家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
(三)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资料复印、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四)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
第三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或者其他形式的允许情况下,可以披露使用保密资料。
第四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