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中国药科大学制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药品门到门运输服务。
运输方式:乙方根据甲方发货单上的收件地址和货运方式等要求,结合实际货运情况,可变更甲方送货单上的货运方式,以最经济稳妥的货运方式,保证甲方药品准确及时到达目的地,货运方式可采用铁路、公路或公铁联运的方式,药品运输完毕后,对于变更货运方式发送药品的相关信息应于次日反馈甲方,并提出今后类似地区货运方式的最佳建议。
第二条 服务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限为一年。
第三条 药品保险
本合同采用以下保险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药品,乙方按2元/件收取保险费用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时间
1、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价格进行收费,详见“20xx年服务价格表”;
2、乙方每月 5 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运费结算帐单,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运费结算账单》明细后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乙方进行核对和确认开票金额,如逾期反馈,视同确认;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运输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运费以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甲方如延迟付款的,按拖欠运费数额的0.1%/天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的时间、地点、方式将药品运送到目的地;
2、在未办理提货、发货手续之前,甲方有权变更或取消委托内容;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提供甲方所委托业务的进展情况,服务过程中的信息;
4、甲方有义务提供准确地目的地地址、收货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同乙方进行运费结算;
6、在乙方单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提货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乙方企业合法证照,方可来我公司办理提货交接;
2、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为甲方提供安全运送药品服务;
3、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并向甲方反馈信息;
4、乙方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牌照齐全有效,服务车辆及驾驶人员技术状况良好;
5、在甲方单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运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保证所托运不得发运或夹带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品、禁运品等;
2、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药品,药品晚点责任由甲方承担;
3、对于甲方自行包装药品,在交接时药品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药品毁损、短少或灭失的,如确属甲方原因造成的,该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由于甲方错误提供收货人信息,导致药品运送延误等损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对甲方下达的运输计划要提供保质保量和高效的服务,包括节假日,均需提供7*24小时服务。乙方须尽力保障甲方药品当日取货、当日发出,最迟次日12点前全部发出;
2、因乙方责任将药品错送地址或错送收货人,应将药品无偿运到指定的地址和收货人处,并承担退换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药品安全责任;
3、乙方应按照附件中所定的到货时限(到货时限:指甲方发货次日至收货人签收完毕的天数)准时完成运输服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晚点,晚到1天减免当票运费的5%,晚到2天减免当票运费的10%,晚到2天以上减免当票运费的20%;
4、甲方的药品交付给乙方直至送达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药品的风险将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配备熟练及工作责任心强的上门提货及药品查询人员并提供上述人员联系方式,
如上述人员有变化,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将相关人员委托书和身份信息提供给甲方,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乙方人员对甲方药品应轻拿轻放,并保证安全及合理的装卸发运;
7、乙方应提供符合各种药品储运条件和安全要求的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需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必须确保药品在避光、阴凉、干燥、无污染的环境下运输或储存;
8、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药品丢失、或箱内药品受潮、污染造成变质而不能销售的,乙方除按开票价2倍赔偿甲方外,还要负责对此事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原因造成药品外包装或内包装损坏的,产品本身没有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更换包装所产生的费用及退换货的物流费用,更换包装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包装药品的小盒、说明书、大箱及人工费用,小盒、说明书、大箱费用按甲方进厂价计,人工费用按每件240元计;所有赔偿金额,乙方应在甲方告知后三十天内赔付甲方。
9、最终合作单位在运输服务中,未能按甲方提供的收货地址准确送货,甲方将终止与该承运单位业务的往来;一个月内若出现以下现象的一项时该承运单位将暂停业务往来二个月,并降为试用业务单位,并且当月运费全部按90%计算①同一用户两次投诉。②连续出现二次货损货差。③对同一用户出现两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运输业务。
第七条: 其它
1、因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药品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性质变化,乙方不承担责任;
3、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要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方可变更,如如协商不成,则仍按本合同执行;
4、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相关证明,由双方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调解决是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5、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或答复。
6、如药品到达后收货人拒绝收货或经乙方2次投递送货收货人均无人收货的,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药品晚到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运单背书条款是本合同的附件。当本合同没有约定时,以此为准;当合同与工作单条款发生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则: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签订合同人的委托书、负责具体业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等。
甲方: 中国药科大学制药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
签约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马家街50号 签约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马家街50号 电话: 025-58510663 电话:
传真: 025-58510661 传真: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