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定做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遵守执行。
一、 加工制作内容:
1、 按甲方提供之(电子版图纸签字确认加工),甲方提供图纸项目全称为:
2、 制作内容:
(1)主钢构: 材质:
(2)总吨位约: 吨 单价: 元/吨
以上单价主构件抛丸除锈,刷 ,每道漆膜厚度为30μm。
二、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暂定为¥ 元大写 。(理算结算,损耗按3%计算)
2、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付¥ 元大写 元给乙方作为合同定金(定金最后一次提货时抵冲货款)
3、结算方式:按合同规定及甲方图纸制作,成品按照理论重量进行结算,计算规则参照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755-20__》。
4、甲方自接到乙方决算书5日内,应对该决算书作出回复,双方确认后作为结算凭据,逾期未作出回复即视同认可乙方报送的决算书。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钢结构制作、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__)加工制作,确保构件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原材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自检探伤报告,所有原材料必须是大型钢厂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四、提货地点及时间
1、 提货地点:甲方付款后在乙方加工厂内提货。
2、 提货时间: 年 月 日开始提货, 日内提货完毕。
3、 提货顺序: 。
五、包装及运输
1、 负责装车,装车时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装运。
2、 负责运输,运输标志应按甲方要求实施(具体由甲方在发货前另行交底)。
3、运输费由 承担,构件到现场后由甲方负责卸车。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订 3 日内向乙方提供签字盖章确认的完整构件加工图纸一套。
2、甲方应对乙方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疑问及时给予解答,并提供修改或书面变更通知。否则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按顺延处理。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验,乙方应按甲方委派的现场质量监理的合理要求制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因乙方质量问题导致返工,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返工费及直接费用。
七、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民法典》第七章及第十五章规定执行。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甲方定金到账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 双方货款两清,自动终止。
2、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均不得擅自对合同内容作任何单方面修改,如发生修改必需经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
3、本合同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
九、附则:
1、为本合同顺利执行,确保加工构件质量,乙方特设以下机构:
集团公司投诉联系人 联系电话 。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立补充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户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