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
保证及承诺人(丙方):
1、 身份证号:
2、 身份证号:
3、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单位为其提供安置适用房,但甲方没有意愿购买使用。现甲方将该安置适用房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丙方(甲方的全部法定继承人)同意,就房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房屋概况:
该房屋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系毛墙毛地无装修。(以下简称该房屋)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付款方式为
。
三、房屋交付:
甲方应当将该房屋所有相关的手续及有关该房屋的文件和收款票据交付乙方,同时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售房单位将该房屋交付使用时由乙方直接接收。
四、保证与承诺:
1、甲方保证在可以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时,由甲方负责协调将该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直接办理在乙方名下并交付给乙方,办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丙方作为甲方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承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并为甲方履行本协议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该房屋发生继承,丙方自愿承继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
3、甲方承诺售房单位将该房屋交付时由乙方直接接收,乙方接收后可以任意处分该房屋,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予以阻挠。
4、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和数额全面履行。
五、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按照该房屋总借款的数额以同期同类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利息损失并按照该房屋总价款的30%承担惩罚性违约责任,本条的利息与惩罚性违约责任合并计算。
2、丙方违约参照上述条款的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六、由于本协议发生纠纷,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签字后生效,各方自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