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工程质量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土建
4、建筑面积:二号厂房面积约为4500平方米,三号厂房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结算时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乙方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施工,并负责所有施工用具设备;
2、施工费用:依据20__定额计算工程单价,二号厂房单价为432.87元/平方米,三号厂房单价为473.48元/平方米,二号三号总造价约为260万元,以上工程以实际完成面积结算(不含税)
3、乙方在施工时出现工程增减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待完工后一并纳入结算。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甲方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可随时对工程进行检查监督,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自合同签订90天。
2、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不可抗力原因交工日期可顺延,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工期延时,甲方有权按200元/日从应付款中扣除。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整个工程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并达到合格。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施工费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的,乙方应积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桩基础工程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30%工程款;基础到正负零付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30%;剩余10%作为工程保修金,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时起,乙方保修为一年,无质量问题,到期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人工及材料费从保修金中扣除。
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约定。
第六条:材料供应
施工所需的材料由甲方现场确认质量后才能用于施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工程验收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所定的标准及规范要求。工程竣工30日内,因甲方原因未进行验收视为本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第八条:安全生产及其它
1、在施工中,要把安全施工放第一位,抓好施工用电,用水安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倘若发生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该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