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方: 被授权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诚信为本的原则,经
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授权地点及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位于 家具集散中心中高档商
场建设甲方要求的 品牌所有系列形象店,并授权乙方为 范围内及及其周边未建办事处区域代理销售甲方所有产品(如果甲方后期建立办事处,乙方无条件退出),并负责对以上辖区内的分销商进行专卖店的建设、管理、维护;(甲方前期在授权地区内在公司提货专卖店除外)。
授权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条件
乙方应是当地有关机构认可准许的合法经营者,并取得国家规定的各种正式证件。乙方系独立的营业主体,乙方因其自身任何经营行为(包括经营甲方之产品)所发生的各类法律关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对专卖店的加盟要求和政策开展、管理下线专卖店,乙方负责全面执行对加盟专卖店的装修、饰品返点、广告促销支持和销量返点以及对客户的其他承诺等,并将所辖区域的产品执行价格、客户档案、经营合同、提货数据等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以备甲方监督、抽查。
乙方若向授权区域外的其他地区发货时,须征得甲方的认可后,方能发货,否则视为串货处理。
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每年下达要求的年度提货任务,如果年内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任务,甲方可单方面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授权期间,甲方拥有授权区域 品牌营的所有权,乙方享有经营权;
乙方必须每个季度按照甲方营销中心通知时间按时到公司召开市场经营分析会。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要求乙方对下线客户的活动返点等营销政策,否则甲方将给与乙方处罚或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授权细则
供货及相关规则
配货:为保证直销店产品齐全和卖场效果,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库存
最低配货量,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额货款后发货。
订货:乙方将所需产品之型号、名称、数量传真给甲方为准。甲方按传真件给乙方发货,若有变动须经乙方同意,否则乙方有权将与传真件不符产品予以退回,此部分退货运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提货:乙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产品提货价按公司实际批发价优惠 %(特价产品除外)甲方在次月初返还给乙方, 产品按照资料上统一标价的 折提货,特价产品按照资料上统一标价的 折提货( 年总提货量定为 万元, 其中直营提货量为 万),所有系列产品乙方不再参与甲方其他的各种优惠返点(装修、饰品返点、广告促销支持和乙方对加盟商承诺的销量返点已经全部包含在内)。
供货渠道与运费
发货单位:
收货地址:乙方所在地的指定地点。
上述如有变更,乙方均需出具书面证明(有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乙方所订货品由甲方委托货运公司托运到乙方指定地货物中转站,该运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每次支付乙方之产品,乙方须及时验收,如发现个别部件、配件有质量问题,乙方须向甲方提出并出具书面报告并附实物照片,由甲方负责提供或调换。如因为在运输途中遇损坏或变形情况时,取得运输部门证明后,甲方将给予更换并收取成本费。
价格管理:
为保障双方权益和全国市场的有序性, 系列产品执行市场统一价格, 产品原则上加价按照实际厂价的 %, 按照 折(遇产品价格全面调整时,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市场管理:
乙方若在经销点销售其他品牌及甲方授权之商品的同类商品须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销售其他影响甲方品牌形象的任何产品,不得毁损甲方的名誉,不得经营仿冒“ ”产品或甲方其他产品。如有违反,乙方除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外,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标准:双方总体交易额的 %)赔偿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统一形象、广告管理:
乙方经营场所和加盟的专卖店的装修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统一形象设计,专卖店的配置标准执行,乙方不得擅自变动,如有特殊情况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进行整改,乙方须在开业后的十五天内将销售点的照片,专卖店的验收合格报告传回甲方,否则甲方不予提供对乙方相关的费用支持,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对在乙方代理区域的路牌、区域的电视广告投放,在投放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同意而投放的路牌、电视广告,甲方视为乙方的单方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征得甲方同意的路牌、电视广告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在投放完毕后将照片、媒体资料传
回甲方后一次冲抵。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对乙方的经营有监督、咨询、调查权。对违反本公司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甲方的义务
在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利的义务。保证提供乙方合格的产品。向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的相关资料和文件。承担乙方开发专卖店设计费用。
甲方新货上市,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如运输过程中产品有损坏或丢失,甲方协助乙方责令运输公司赔偿。 乙方的权利在合同范围内有自主经营权和经销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以追究甲方经济或法律责任。 乙方的义务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市场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例如:形象照片、销售报表、库存表、对帐单的确认反馈)。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掺杂非 产品及缩减专卖场地面积(遇商场调整除外)。
乙方在开发辖区专卖店时必须按照甲方的各项政策进行运作,并承担各项费用(含装修返点、销售返点等等)。
乙方在经营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乙方享有独立经营权,并承担经营期间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乙方必须对摆场样品作适当的维护及不定期更换,以维护甲、乙双方的声誉及良好的店堂形象。
乙方必须保证自有开发市场业务经理1-2名和良好的后勤服务专业人员2名,搞好良好的市场终端服务和 品牌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乙方必须每天将各专卖店的提货数据,含价格,型号,数量,客户名等通过电子文档发到营销中心。
甲乙双方的结帐方式: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将代理权转让与第三方,如有类似事件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根据法定程式予以确定后生效,否则甲方自动解除本合约。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有违约,支付双方交易额 %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可作补充协议或附页,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其它事项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