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养护工作,使养护管理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提高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改善高速公路的通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双方就 的维修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承包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维修保养范围
甲方所管辖的项目资产范围,即征地红线图以内主线公里(起点,终点),收费广场及匝道的车道折合里程公里,维修保养总里程
公里,统一委托乙方维修保养。
二、维修保养内容
维修保养内容包括:日常保洁及小修保养,具体内容如下:
1、日常保洁:指高速公路经常性的清扫、清理、清洗和清疏等日常性养护和日常巡查工作。
路基、路面保洁工作内容:路面清扫;清捡路面、路基、中央分隔带、边坡、隔离栅等的垃圾;清除路面积水;交通事故现场清洁,小面积油污处理,以及有关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清理、清疏工作内容:桥梁、涵洞构造物(包含泄水孔、伸缩缝、桥墩、桥台)异物清理;墩台杂物清理;排水系统(包含排水沟、边沟、急流槽、截水沟、涵洞、通道、集水井)以及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日常巡查工作内容:包括路基坍塌、冲刷;路面坑槽、裂缝、积水、
唧泥等病害;桥梁、涵洞的水毁、伸缩缝及排水系统;沿线交通设施的完好状况;以及绿化的病虫害、管养情况等。
2.小修保养:是指高速公路及配套设施的各种轻微病害的处理工作,是主要以人工消耗为主的维修保养工作。
路基:排水设施及路肩、锥坡和边坡工程的局部恢复维修与加固工作。路面:包含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沥青混凝土路面恢复维修和保养工程。
中央分隔带:路缘石、方砖等的更换维修工程,单点维修在1M范围内。
桥梁:桥梁支座保养、墩、台清理;伸缩缝两侧刚性带钢筋混凝土维修;桥梁梁板轻微裂缝封闭。
生活管理区:绿化、道路及垃圾堆放点的定期清理。
绿化:包含收费站等站区、中央分隔带及沿线的灌乔木和花草等绿化工程的保养,主要工作为修剪、除杂草、松土、浇水、施肥、除虫、乔木的支撑和扶正、刷白、补植。
三、维修保养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1-20_)、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_)、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H12-20_)、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_)的要求进行高速公路的养护作业,及时完成路基、路面、结构物及其沿线附属设施的修复,确保高速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运营处于良好的状态。维持良好的路容、路况、路貌,保证行车的“安全、快速、舒适、畅通”,使 的养护工作达到优良水平的要求。
四、维修保养工程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从20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
五、维修保养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费用
20_年维修保养工程采用总额包干的方式。
20_年维修保养的承包单价为65000元/km,总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壹佰柒拾万陆仟捌佰叁拾伍圆整(¥1706835.00元)。承包费用中包括承包范围内的一切费用,但不包括:
(1)由于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公路水毁、大面积边坡塌方等工程抢险费用。
(2)路面严重病害及路面大面积罩面等处理费用。
(3)由甲方指令乙方进行本应由其它承包人负责修复的工程缺陷或其它专项工程施工所需费用。
(4)非乙方原因如一些容易被损坏被盗的交通安全设施等项目维修养护好后还未验收又被破坏或被盗而须重新修复的费用,但乙方须提供相关充分证据。
六、维修保养工程费用的计量支付及结算方式
1.甲方每月月底根据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对乙方本月完成的工作进行验收及考评。
2.维修保养工程费用每季度支付,每季末按照每月考核评分及验收结果结算,每次支付完成维修保养工程款的95%,余款年终结算
七、安全生产
为在维修保养工程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现明确双方安全职责:
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_)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主任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作(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用、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用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同时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若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乙方需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指导乙方做好每一阶段维修保养施工方案,核发乙方上路施工许可证,指导乙方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交通疏导工作。
2.检查和监督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及进度,及时验收计量已完工的项目,以便交付使用。
3.为乙方提供承包范围内有关工程技术资料。
4.按合同规定支付养护承包费给乙方。
5.协调乙方与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6.提供养护生产基地。
乙方责任:
1.负责编制每一阶段或每一项目的养护施工计划、方案报甲方备案审查,并根据甲方审查意见作出调整,确保施工安全和行车交通安全,承担养护期间的安全责任。
2.保证养护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营造流畅、安全、舒适、优美的交通环境。
3.根据甲方要求做好工程抢险工作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的抢修工作。
4.服从甲方对养护工作的指示,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教育好养护工人按规程上路及进行作业。
5.做好养护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报甲方归档。
6.养护作业如需占用行车道,一般只占用一条车道(特殊情况经甲方及交警批准除外),并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7.做好日常路况调查及维修数据的整理,并及时提交甲方,为路面及桥梁管理系统的建立提供数据。
九、违约责任
1.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之约定,一旦违约,则由违约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责任。
2.若因甲方原因引起延时付款,从延时的第十五天起按银行贷款利息计息;若因乙方原因引起延时付款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视乙方违约:
①未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政策与法规。
②不能按甲方的质量要求完成养护作业。
4.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养护队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事项
1.由于水毁、地震、风暴等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公路及其设施的重大损毁的抢修和修复工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施工承包权。
2.大中修工程:甲方所辖高速公路的大、中修工程根据现行基建程序进行招标选择施工单位,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委托乙方承包实施,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完成承包合同期限内的养护工程并结算完后自行终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