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1999年10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物品快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物品投递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为乙方提供物品快递的查询服务,自快件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保留快递记录.
3、有权对国家规定的违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绝提供快递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查询物品的快递情况及用户是否签收,在乙方要求下,甲方应对此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如收件人,收件签收章等;
2、详细填写物品收件人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电话等;
3、物品内不得夹入违禁品如货币、金银制品、非法出版物、易燃、易爆及《邮政法》规定的属邮政专营的物品;
4、遵守甲方的收件截止时间及运单背面契约条款等相关要求.
第三条 价款及结算方式
1、价格见附表,如遇市场价格下调,自下调之日起,执行新标准;
2、每月10日前甲方给乙方开具相关收据,乙方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甲方上月快递费用.
第四条 快件到达的时间
1、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甲方所开通城市,在每个工作日下午18:00前收件,正常情况下保证24小时内到达;
2、加急件投递时间双方协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第二条第三款,乙方承担法律责任或民事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2、损坏赔偿的约定:甲方将物品送达收件人时,收件人应仔细检查包装是否完好,签收后视同认可本次快递服务完成,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有证据证明甲方原因造成快件破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按照每件物品快递费金额 倍或人民币金额 元赔偿.
3、甲方发生遗失的赔偿:甲方在快递途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快件遗失的,按照每件人民币金额 元进行赔偿.
第六条 其它
1、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派送,如需派送,另行通知;
2、派送必须由收件人本人签收,如收件人本人不在,由其公司其他人员代收,代收件人必须在收
3、乙方如对甲方服务质量不满意,经提出后,仍无改观,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30天告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方对乙方的快递记录负有保密义务,非通过查询号码、寄件人、收件人及乙方外,不得任意向第三人透露,否则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1、争议的解决方法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邮政法》为准)
本合同附件价格表与本合同不可分割,任何对附件或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无异议的合同期限顺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