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房事一方不愿意如果强迫是犯法。夫妻一方不同意发生性关系算强奸,夫妻强制发生性关系有罪,无论是婚内还是婚外只要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性交的行为都构成强奸罪。
拒绝性行为是一方个人意志的体现,一方作为独立的个体,具有处分自己身体的权利,另一方强行发生性行为的可能构成强奸。
一方想要结束这段无性关系的,可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另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法律不承认婚内强奸。对于夫妻之间的性生活,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对于夫妻之间过性生活是合法合理也合情的。                                            
如果一方不愿意过性生活怎么办?                                                          那要看是什么方面的原因(如,有没有心理上、生理上),如果没有其他的原因,仅是一方不想与对方发生性关系,这就可能是婚姻基础不牢,对方可以继续再一起生活,也可以提出离婚。夫妻结婚后,双方都有履行夫妻生活的义务,过性生活需要双方自愿,不得强求。
如果对方没有性缺陷或者阳痿等性疾病,又不愿意过性生活的情况下,说明夫妻感情存在分歧,需要夫妻双方耐心沟通解决。并且女方不同意不构成罪。
综上问题所述,夫妻一方不同意性生活如果强迫就是犯法的行为,我建议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性生活,这样比较合情合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