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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婚前财产协议 篇14

2024-07-16 来源:哗拓教育

  男方:__________ ,____族,生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女方:__________ ,____族,生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男女双方自愿办理复婚登记,为了避免今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明确双方婚后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归属,促进夫妻间忠实义务的履行,现双方在自愿、平等、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在婚前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

  一、财产处理规则

  1、 双方明确此前双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的部分约定为本协议部分替代,本协议未予以重新约定的,则原协议继续有效。

  2、 原离婚协议中分割给男方的房产、车产在本协议生效后作为夫妻间共同财产。与此相对,原离婚协议中男方补偿给女方的30万元补偿义务亦不再履行。

  3、 原离婚协议中男方应偿还给女方父母款项的约定继续有效。

  二、互相履行忠实义务

  1、双方吸取前次离婚的经验教训,为促进婚内和谐,女方做出如下保证:

  ①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删除第三者的所有联系方式,断绝与第三者的所有往来;

  ② 不得有任何赠与第三者钱财和物品的行为;

  ③ 不得再有任何出轨(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行为。

  ④ 在发生家庭纠纷时理智应对,积极维护家庭成员尊严及合法权益。

  2、双方自婚姻关系建立之日起,以及存续期间,应当互相遵守忠实义务,若任何一方有下述行为之一,视为对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反。

  ①与异性的偶然的性行为。

  ②与异性的长期通奸、同居行为。

  ③出现非双方共同所生的一方血缘关系子女。

  3、若任何一方有下列行为,可推定为对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违反:

  ①一方与异性在非合理场合存在明显超出正常交际的亲密行为,例如接吻、拥抱等。

  ②一方与异性在非正常时段、单独相处在封闭、隐秘场所,同时明显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情形。

  ③一方与异性在非正常时段,长期、频繁的存在有通讯联系,同时明显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情形。

  ④有异性出现,主动承认自己为第三者,并且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直接证明的。

  ⑤一方与异性长期存在赤裸淫秽言语、图片、视频信息往来,经另一方劝阻过一次不予悔改的。

  三、 其它

  1、本协议未进行约定的男女双方婚前财产依法归各自所有;

  2、双方登记结婚后新增加的财产的处分规则适用我国有关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

  4、 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冷静而理性,并一致确认上述约定是公平、有效的。

  5、 如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效力。

  6、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7、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对本协议所约定内容产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本着夫妻之间应当信任、忠诚、相互理解与关爱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男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女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见证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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