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石子运输租赁一事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其剩下的运输费用和延期费一次性付给甲方。(延期费86000.00元。甲方付:10000.00元;乙方付:30000.00元;杨中福付:46000.00元。)合计:210000元整。
二、甲方开始卸货,乙方保证七天卸完,除因天气情况和码头机械不能正常作业,以及码头停电不能计算天数。
三、以上系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除承担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当承担违约金10万元。
四、本协议制作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二Oxx年三月一日
协议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