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_________项目备案的请示(函)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___单位(我单位)拟在______投资建设_________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不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内,为此,特申请项目备案。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呈报如下:
一、项目名称、建设必要性
二、项目建设地点、用地面积、用地性质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
五、建设工期
六、效益分析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请予备案。
附件:1.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报告表或报告书)
3.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并加盖公章
4. 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单位公章
__年__月__日
(联系人:___,联系电话: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