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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工程违约金如何扣除?

2022-01-29 来源:哗拓教育

本文介绍了工程违约金的扣除规定以及不同类型违约金的计算基础及注意事项。根据法律规定,工程违约金的扣除应按照合同专用条例中的规定进行。每延误一天,应扣除0.3%的违约金。这个比例的基数是按照工程合同价款中约定的工程款项来确定的。因此,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履行义务。工期违约处罚依据合同专用条款第37.2.4.(3)款“每延误1日,应给发包人支付本工程合同价款0.3%的违约金”的规定计算。该工程合同明确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工程违约金的扣除应按照合同专用条例中的规定进行。每延误一天,应扣除0.3%的违约金。这个比例的基数是按照工程合同价款中约定的工程款项来确定的。因此,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履行义务。工期违约处罚依据合同专用条款第37.2.4.(3)款“每延误1日,应给发包人支付本工程合同价款0.3%的违约金”的规定计算。该工程合同明确“本工程合同价款为7094226.79元。其中预留金644929.71元,屋面板施工协调配合费暂定为90000元,即固定包干价为6359297.08元。争议问题:施工单位表示合同约定采用总价包干的结算方式,工期违约处罚的计算基础应当是固定包干价6359297.08元,预留金644929.71元不属承包范围。我中心认为合同已明确“本工程合同价款为7094226.79元”,计算基础应当按7094226.79元计算。

安全违约处罚依据合同专用条款第37.2.6.(3).A款“发生3级重大事故,承包人按事故所处分项工程总价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低于2万元”计算。争议问题:施工单位表示安全违约处罚的计算基础应当是工程费部分扣除工期违约处罚后的金额。我中心认为计算基础应当是工程费部分。

质量违约金依据合同专用条款第37.2.5.(3)款“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审定结算造价2%的违约金”的规定计算。争议问题:施工单位表示量违约金的计算基础应当是审定工程费部分扣除工期违约处罚、安全违约处罚后的金额。我中心认为计算基础应当是审定工程费部分。

二、以上争议问题最后都是按我中心的处理意见进行了评审。评审违约处罚中应注意的事项归纳两点:

计算基础应当是工程费部分。

对合同约定违约处罚的计算基础要认真看清楚。

在现实生活当中一项工程如果要想完成的话,那么必须要按照工程合同当中所规定的具体事项来从事一些业务方面的履行,如果说其中一个环节发生错误的话,那么就可能导致工程的交付日期延后,需要支付巨额的违约金。

拓展延伸

工程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如何划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一般来说,违约责任可以分为一般违约责任和特定违约责任两种。

一般违约责任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方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滞纳金、赔偿损失等。而特定违约责任则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方需要承担的具有特定违约内容的违约责任,比如停止施工、采取补救措施等。

在确定违约责任时,需要明确合同中的违约行为和约定的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如果违约行为涉及人身伤害或者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则违约责任可能会更加严厉。

工程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应当明确、合法,并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违约行为和相应的违约责任,以保障双方的权利和利益。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工程违约金的扣除应按照合同专用条例中的规定进行。每延误一天,应扣除0.3%的违约金。这个比例的基数是按照工程合同价款中约定的工程款项来确定的。因此,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履行义务。工期违约处罚依据合同专用条款第37.2.4.(3)款“每延误1日,应给发包人支付本工程合同价款0.3%的违约金”的规定计算。该工程合同明确“本工程合同价款为7094226.79元。其中预留金644929.71元,屋面板施工协调配合费暂定为90000元,即固定包干价为6359297.08元。争议问题:施工单位表示合同约定采用总价包干的结算方式,工期违约处罚的计算基础应当是固定包干价6359297.08元,预留金644929.71元不属承包范围。我中心认为合同已明确“本工程合同价款为7094226.79元”,计算基础应当按7094226.79元计算。

安全违约处罚依据合同专用条款第37.2.6.(3).A款“发生3级重大事故,承包人按事故所处分项工程总价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低于2万元”计算。争议问题:施工单位表示安全违约处罚的计算基础应当是工程费部分扣除工期违约处罚后的金额。我中心认为计算基础应当是工程费部分。

质量违约金依据合同专用条款第37.2.5.(3)款“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审定结算造价2%的违约金”的规定计算。争议问题:施工单位表示量违约金的计算基础应当是审定工程费部分扣除工期违约处罚、安全违约处罚后的金额。我中心认为计算基础应当是审定工程费部分。

二、以上争议问题最后都是按我中心的处理意见进行了评审。评审违约处罚中应注意的事项归纳两点:

1.计算基础应当是工程费部分。

2.对合同约定违约处罚的计算基础要认真看清楚。

在现实生活当中一项工程如果要想完成的话,那么必须要按照工程合同当中所规定的具体事项来从事一些业务方面的履行,如果说其中一个环节发生错误的话,那么就可能导致工程的交付日期延后,需要支付巨额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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