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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车停车场收费标准规定

2023-11-25 来源:哗拓教育

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是不用缴纳停车费的。公安机关对事故车辆进行扣押时,所产生的保管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当事人不需要支付相关的保管费用。

贵阳停车收费标准是什么

如果在8:00-21:00停车,小型车是每半小时1.50元/辆,中大型车每半小时2.00元/辆。8:00-21:00则停车免费。政府指导价是4元/小时,小区物业根据自身情况调整为8元/小时。机动车占道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8:00-21:00,小型车每半小时1.50元/辆;中大型车每半小时2.00元/辆;21:00-8:00,小型车免费;中大型车免费。停车不足15分钟(含)免收停车费,15分钟以上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按半小时计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含1小时)按1小时计费。

拖车停车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拖车停车费收费标准根据车型来收取。1、小型车辆(指2.5吨以下货车,15座以下客车)在城区道路内被拖走,收取标准是每次200元,在市区外公路上则执行空车2元/公里,重车5元/公里的标准,但基价起点为200元。2、中型车(是指2.6-7吨货车,16-40座客车)城区道路上每次300元,公路上执行空车3元/公里,重车10元/公里,但基价起价300元。大型车(指7.1-14吨货车,41-60座客车)城区内收费标准为400元,公路上执行空车4元/公里,重车15元/公里,基价起价350元。3、特大型车(14.1吨货车,61座以上客车)城区价为400元/次,公路上则执行空车4元/公里,重车20元/公里,基价起价为400元。各地的拖车停车费收费标准会有所不同。

天津停车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差别收费区域和收费时段划分为合理利用停车资源、引导绿色出行、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根据《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天津将按照“中心城区停车收费高于边缘城区停车收费、同一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收费高于机动车停车场停车收费”的原则,实行计时停车为主、计次停车为辅的收费方式,对不同区域进行差别收费。停车收费区域分为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适时调整差别化收费区域范围。一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8时至21时为计时收费时段,夜间21时至次日8时为计次收费时段,二、三类区域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8时至18时为计时收费时段,夜间18时至次日8时为计次收费时段。二、机动车停车收费“7项”标准(一)计时停车收费标准。各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计时停车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半小时(二)夜间计次收费标准。各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夜间计次停车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次(三)包月停车收费标准。包月停车收费分为夜间包月和昼夜包月两种形式。夜间包月是指夜间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区域实行限行日停车。昼夜包月是指按自然月份的昼夜停车。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月(四)大型社会活动期间停车收费标准。为提高交通疏导效率,在活动举办地一定范围内的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采取临时计次收费的办法。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次(五)中心城区旅游景点的机动车停车收费按照所在区域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执行。中心城区以外旅游景点最高停车收费标准,小型车每半小时1元,大型车每半小时2元,当日停放超过8小时的按照8小时计收。(六)医院、车站、机场的机动车停放仍按现行计时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半小时(七)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配套停车场,以及企业或个人投资建设的建筑物停车场(政府全额或者投资兴建的除外)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向社会开放的单位专用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可参照所在收费区域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执行。

交通事故车被扣了要停车费吗

交通事故后,交警暂扣车辆,不需要当事人或车辆所有权人交纳停车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事故车报废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无法维修的,并且维修后也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就可以强制报废车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该内容由 王安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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