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委托服务合同
甲方: 负责人: 住所:
乙方: 大城县绿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蔡润诏
住所:河北省大城县新华东街、东环路交口处北70米
为实现合作共赢,促进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物业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业务范围 物业类型:办公 座落位臵:
第二条 委托物业事项及质量标准
1、本物业区域内院落的清洁卫生;做到院内无纸屑、杂物,垃圾进箱,无外溢。
2、本物业区域办公区内楼道及卫生间的清洁卫生;做到楼道、卫生间干净整洁,无杂物、无异味;便池无纸屑、污垢。
3、门卫24小时值勤;做到外单位车辆及人员除经本单
1
位工作人员同意外一律禁止入内,出院载货车辆需有有关手续。以保障院内的物品物资安全无损。
4、负责门卫来客登记工作和夜间院落(料场)、楼道内巡视,并保证在凌晨及时关闭楼道灯。
5、负责物业区域内绿化的浇灌、杂草清除。 6、负责司机事务。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制定关于物业代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
2、对乙方的工作情况、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乙方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工作标准和其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代理报酬中扣减。
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人员进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 2、向乙方提供从事委托代理物业业务的有关场所(工具、用料)和资料。
3、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报酬。 (二)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权利:
1、在完成代理物业业务有关工作并达到服务标准的前
2
提下,有权获得代理物业报酬。
2、有权及时了解关于代理物业业务的规章制度、资费政策和操作流程及其调整情况。
3、有权参加甲方安排的对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
乙方义务:
1、按照甲方工作计划和约定的工作标准组织从事代理物业业务,接受、配合甲方监督检查和考核;完成甲方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2、管理自行招聘人员,负责其培训、报酬、保险等事宜。乙方对派往本物业区域内的工作人员要符合以下条件:(1)身体健康;(2)符合本物业区域内的岗位要求,无劣迹;(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及相应业务素质。
3、不得将基于本协议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全年物业服务费按每月实际发生计算。
物业服务费用按月交纳。甲方应当在每月月底履行交费义务。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3
(3)办公费用;
(4)物业管理工具的维修、更新费用; (5)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6)法定税费;
(7)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承担。
第五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且无特殊原因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提供服务,至使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2、如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甲方可直接通知乙方加以改正,如无正当理由拒不改正的,乙方应按月服务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解除合同。
4
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按月服务费的10%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如未协商,视为自动延期一年;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方式处理:
(1)向大城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或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