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适应基础教育改革的需要,以新课程师资培训为核心,服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新课程的实施;适应终身教育要求,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增强教师的整体素质;适应教育教师的特点,变革培训模式,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
二、实施原则
1、突出课改、分类实施。以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为核心,按照我市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的推进步骤,按市骨干、学校骨干、普通教师分层分类进行实施。
2、依托校本、强化参与。校本培训是小学教师的重要培训形式,是培训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的主要途径,是促进教师从经验中学习、在反思中成长、在研究中提高的主要举措。学员的主体参与、积极体验是校本培训有效性的保证。
3、整合资源、共同推进。积极参加教师培训院校、教研部门、电教部门以及小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学习,实现培训资源的优势利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新一轮教师培训的健康稳步发展。
4、综合考评、促进发展。以综合考评为手段,考试与考查相结合,以考查为主;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以过程评价为主;理论考核与实践考核相结合,以实践考核为主。
三、培训目标
更新教育观念,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准,增强现代教育理论修养;理解并认同新课程的基本理念,能够整合课程理念与课程实施,学会教学设计,变革教学行为,初步掌握教学新方式、新技能、新手段,形成新的教育教学能力;明确教师专业发
展内涵,养成教学反思习惯,乐于合作研修,初步具备教学行动研究能力,实现专业发展,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
四、培训任务
1、全体在职教师均应参加岗位培训。
2、教师岗位培训按照培训计划分年度进行,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按年度在个人继续教育证书上记载,并记入继续教育档案。
五、培训形式
培训分为集中培训、校本培训和以考代训三种形式。
集中培训旨在理解新课程理论与实施的重难点问题,重在引导教师观念和行为的变化。
校本培训旨在整合课程理念与课程操作,进行教学实训,重在促进教师观念和教学行为的实际变化。
以考代训旨在围绕新课程提升职业道德、教育理论、专业成长等综合素养,重在让教师明确新时期教师观念和教学行为应该发生什么变化。
六、培训内容
1、集中培训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与课程标准解读;教材教法研究;新课程教学设计与指导;学科知识更新与拓展;校本自学指南以及新教师上岗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2、校本培训
新世纪教师素养;新课程教学设计与应用;新课程教学专题研修;教学诊断与反思;教学行动研究指南等。
3、以考代训
新世纪教师素养
七、激励措施
1、新课程师资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2、教师参加培训学时的年度记录,是教师年度考核、晋级、晋升职务的必要依据,每位教师必须按时按质足量地完成任务。
3、加强对培训工作全程的检查、评估和督导。对检查评估结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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