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简称甲方:万柏林区新庄李俊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现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两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同意,将出租车捷达壹辆,牌照号及本车在营运期间所拿行车证、运营证、保险卡及随车工具承租给乙方(包括千斤项一付,备胎一条,警示牌1付,)以上随车的东西,乙方退车并交回,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尽快办理准驾证,如暂时没有办理而让客运办抓住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出租车除交通事故以外,乙方承租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必须通知甲方,以甲方指定的汽修厂维修,如不遵守,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租金每天交,乙方首先一次性向甲方交付押金人民币X元整,抵押金在双方合同期满后壹个月内退还乙方,但必须是车辆没有重大问题和不烧机油。
本合同租赁期20xx年X月XX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
出租小包乙方在20xx年X月XX日交回甲方出租车。
甲方:
乙方:
日期:20xx年X月XX日
3出租车小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出资购买,属自己所有,挂靠在攀枝花市新发汔车出租公司的川dt0699号车转让给乙方,双方义定价格为人民币2XX0.00元正(大写:贰拾贰万元正)。另甲方交给公司的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正)。乙方先支付甲方现金小写100000.00元正(大写壹拾万元正),剩余欠款小写130000.00元正。大写(壹拾叁万元正)于全部付清。有关过户手续和车辆相关业务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完善,过户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该车转让成交在XX年9月6日,在此时之前有关该车的法律、法规规定债权、债务、权力、义务、民事经济责任,交通事故,交通违章处罚由甲方承担,在此日之后该车的一切法律后果,法规规定债权、债务、权力、义务、民事经济责任、交通事故、交通违约处罚由乙方承担,民事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该车成交后,自XX年9月6日起国家燃油补贴归乙方所有。
三、因政策变动公司收回出租车经营权等,公司对车主的补偿,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四、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此协议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X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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